个人钱包服务协议

本版发布时间:2023年7月18日

本版生效时间:2023年7月25日

本《个人钱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您与中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们”)签订的关于使用个人钱包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法律协议。

【审慎阅读】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于注册成为钱包用户前,仔细阅读本协议所有内容,尤其注意以粗体下划线格式标注的内容,本协议包含与您的权益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请您重点注意。如您对本协议内容或页面提示信息有疑问,请勿进行下一步操作,你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以便我们为您解释和说明

【签约行为】若您通过页面点击或其他方式进入注册程序或授权程序,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点击相应确认按钮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自愿接受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的约束。此后,您将不能再以未阅读本协议条款或未了解本协议真实意思表示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也不得以未签署书面协议为由否认本协议的效力。

【协议变更】您同意,为了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我们将会持续更新服务,为您提供版本升级、功能升级、规则升级等服务和内容的更新,本协议也可能会随之更新。我们会以公告、短信或弹窗等方式(以下统称通知”)就本协议的更新向您进行告知,更新内容将在前述通知指定日期开始生效,如我们以公告形式向您进行告知的,我们将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变更后的协议在公告届满15日起生效。若您不同意变更更新后的协议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条款内容。

若您在本协议及具体规则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和具体规则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和具体规则使用本公司的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的服务。

一、声明与承诺

(一)您保证,您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您同意注册钱包账户成为本公司官方网站的用户。

(二)您同意遵守所有与本服务相关之国内国际法律及规定,并同意不冒用或盗用他人的身份或者干扰他人使用本服务。

(三)您保证按照本公司官方网站的提示提供您最新、真实、有效且完整的资料,并保证不利用他人或虚假的资料注册账户或进行钱包账户实名认证。

(四)您了解并同意,注册钱包账户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必要但非全部条件。本公司有权依据其相关规定及自身独立判断,决定是否接受您成为钱包的用户。若您为非自然人用户,您可能需要同本公司另行签订相关线下服务协议。

(五)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并非金融机构,本服务非金融业务,所有通过和使用本服务进行流转、存放、提现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产生任何形式的利息,您须自行承担上述资金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贬值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或收益损失等风险。

(六)您了解并同意,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本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本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本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七)您了解并清楚知晓该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并视情况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您的权利与义务

(一)您应当以您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或手机号码作为用户名,该用户名是您区别于本公司官方网站其他用户的唯一编号。

(二)您有义务在对钱包账户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或挂失等情形下,按照本公司官方网站提示提供您的最新、真实、有效且完整的资料,并有义务维护并立即更新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地址等一切注册与实名认证等之必要信息)。

(三)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核验您的身份信息与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且当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或确认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期或不完整的,本公司有权要求您在指定期间提供指定资料,并有权视情形采取限制交易额度、暂停部分服务或终止您的钱包账户等措施,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您了解并同意,您可使用的收付款额度,可能因您使用该支付服务时所处的国家/地区、监管要求、支付场景、银行额度控制、我们的风险控制、身份要素验证等事由而有不同,具体请见本公司官方网站页面提示。

(五)您应保证您利用本服务进行的所有活动均合法合规。

(六)您的钱包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出借、不可继承。当您的钱包账户需要终止时,您应及时将该钱包账户下的余额全部提现。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本公司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处置与您的钱包账户有关款项。

(七)您同意本公司通过您的注册电子邮箱或注册手机号码等方式向您发送通知或其他商业信息。

(八)您应保证您的连线设备具备良好的性能与状态。若因您的连线设备损坏或故障,造成您与本服务连接时所进行的交易和提现记录丢失的,本公司将不承担您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

三、本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一)本公司有权就本服务向您收取相应服务费用,并有权制定及调整服务费标准,具体服务费用以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标准及您与本公司签订的支付服务协议为准。

(二)为了更好的为您提供本服务,本公司有权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性规范的最新要求或行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对本公司系统与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本公司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本服务,但一般会提前3个自然日在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并预告恢复日期。因银行、电信、电力供应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本服务突发性中止的,提前公示期限不受前述约束。

(三)任何情况下,您的资金始终独立于本公司资金之外,本公司不会将您的资金用于非您指示的用途上。

(四)本公司负责本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了更好的为您提供本服务,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您的资金安全等,本公司有权制订和修改相应的管理规则。

(五)本公司有义务接受和处理因本服务系统本身出现问题而产生的投诉和纠纷,但不参与您与第三方之间的具体交易过程,也不对您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承担责任。

(六)本公司对您通过钱包平台并使用安全产品、密码、电子签名进行的支付指令提供专业的服务。

(七)本公司采用两类以上验证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对采用不足两类有效验证要素进行的交易,本公司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八)您同意本公司基于自身之独立判断,在发现以下情形时,有权要求您在指定期间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等,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对您的钱包账户采取限制交易额度或次数、冻结资金、暂停部分服务或终止等措施,本公司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1、您存在高风险交易、异常交易、可疑交易或违法交易的;

2、您涉嫌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精神的;

3、银行、银联或有关国家监管部门等的合法指示和要求;

但是上述风险判断与控制并不构成本公司对您的一项义务或责任。

(九)如果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偿因此情形导致的全部损失: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信息服务;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谣言、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经营网站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从事伪造或是偷窃物品之交易;

11、从事任何与赌博性商品或行为有关之交易;

12、侵害第三者之著作权、专利权、知识财产权、商标或商业机密之交易;

13、从事洗钱、套现、恐怖融资、诈骗等任何违法之行为;

14、从事任何有关色情交易;

15、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任何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功能、资料之行为;

16、任何可能对本服务造成部份或全部妨害之行为;

17、不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实际履行;

18、故意诋毁或损害本公司的声誉;

19、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停业、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20、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21、从事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不正当交易;

2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钱包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注销

(一)钱包账户的开立

1.注册

您取得用户标识后且完成相关验证后可取得钱包账户。具体验证方式以公司官方网站页面提示为准,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我们可以决定是否向您提供钱包账户。

本公司可根据您需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您开立钱包账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信息查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以我公司实际提供的为准。主要流程包括:

(1)您在公司官方网站/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平台如实填写、提供身份基本信息。

(2)本公司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核验您的身份信息,建立您唯一识别编码,在您完成其他相关注册程序,且通过身份核验后,您可完成钱包账户的注册。

2.身份核验

您在注册、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请您依法依约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准确并完整的资料(根据具体验证需要,可能包括身份证、护照等证明、联系方式、从事职业、通讯地址等)。为了能将钱包账户资金变动及时通知到您,以及更好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如该等资料发生变更,请您及时通知我们。您应确保钱包账户登录名、用户标识成账户绑定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均为您本人持有,如您占用了他人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的,为避免给电子邮箱或手机号持有人带来不便或不利影响,也为了您的资金安全,我们可能将该邮箱或手机号从您的用户标识或账户中删除并解除关联。

为了满足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也为了您的资金安全,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请您积极配合我们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照片,目完成相关身份验证和安全验证:

(1)您办理充值、收取或支付单笔金额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及以上业务的;

(2)您名下全部支付账户项下30天内充值、收取及支付总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及以上的;

(3)您名下全部支付账户余额连续10天人民币5000元及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及以上的;

(4)您要求变更身份信息或您身份信息已过有效期的;

(5)您的交易行为或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6)您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存在疑点的;

(7)存在应核对或留存您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的。

为了满足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请您按照我们要求的时间提供您的身份信息以完成身份验证,否则您可能无法进行收款、提现、余额支付等操作,且我们可能对您的钱包账户余额进行止付或注销您的钱包账户。

(二)使用

1.身份要素是我们识别您身份的依据,请您务必妥善保管。使用身份要素进行的操作,发出的指令视为您本人做出。因您的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风险和损失需要由您自行承担。

2.基于不同的终端以及您的使用习惯,我们可能采取不同的验证措施识别您的身份。例如您的钱包账户在新设备首次登录的,我们可能通过密码加短信校验码的方式识别您的身份,并目为了进一步保障您的账户和资金安全,我们会帮助您钱包账户登录的设备添加数字证书,确保您同时符合监管关于身份要素验证的相关要求。

3.您在使用钱包服务时设置的昵称、头像、签名、留言、备注等,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且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我们可能会取消您的昵称、头像、签名、留言、备注等。

4.如您自开立钱包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则向您重新核实身份之前,我们有权暂停为您提供本服务。

5.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我们可能会暂停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

6.为了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我们有时需要了解您使用本服务的真实背景及目的,如我们要求您提供相关信息或资料的,请您配合提供。

7.为了您的交易安全,在使用本服务时,请您事先自行核实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如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谨慎决定是否使用本服务与对方进行交易。

()注销

1.在您需要终止使用本服务时,您可以依照我们的流程和公司官方网站提示申请注销您本人的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请您知悉并同意:

(1)您可以通过自助或者人工的方式申请注销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但如果您使用了我们提供的安全产品,请在该安全产品环境下申请注销。

(2) 您申请注销的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即您的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的信息是最新、完整、正确的,且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未被采取止付、有权机关冻结等限制措施。

(3)为了维护您和其他用户的合法利益,在您申请注销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时,我们会进行风险审查,您的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应当不存在未完结交易或其他未了结的权利义务,且不存在其他因注销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况。若您的账户有余额、现金券等资产,请您在注销前先将您的钱包账户下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提现,或者通过转账,消费等途径支用完毕。

2.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注销后,您将无法使用本服务,我们与您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终止的或依其性质不能终止的除外),同时还可能产生如下后果:

(1)与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关联的权益(如优惠券等)均将作废;

(2)如您在注销用户标识或钱包账户前存在违约、侵权等不当行为或未完结合同的,您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3)一旦注销成功,账户记录、账户功能等将无法恢复或提供。

五、服务条款

(一)交易风险:若您或对方未遵守本协议或本公司官方网站提示的操作步骤或规定条件(包含任何不合法或未经许可之交易),本公司不承诺交易会顺利或者正确完成,且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在上述情形下相关款项已先行划入您的钱包账户的,本公司有权且无需附加任何条件而向您取回该款项。

(二)充值:您可以利用银行转账等方式向您自身的钱包账户汇入一定金额的款项。

(三)付款:您可以利用本服务向其他钱包用户支付各类款项。您同意本公司将与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共同完成有关付款服务。

(四)收款:您可以利用本服务代为收取其他钱包用户向您支付的各类款项。您同意本公司将与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共同完成有关收款服务。

(五)提现:您可以要求本公司将您账户内的资金提出到您的银行账户中,该银行账户应该是同您认证的信息严格一致的有效的中国大陆银行账户。

(六)查询:您可以查询您的钱包账户的交易信息。

(七)退回:当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付款时,可能由于您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银行方面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此时本公司将在确认后将付款金额按原支付路径退回至您的钱包账户或银行卡账户中。

六、权利保证

(一)本公司拥有“钱包软件”及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官方网站全部内容等,所有这些内容均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您将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您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如本公司因此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无论基于何种形式),您应赔偿本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

七、隐私及权益保护

1.客户权益保障承诺

我们一直重承“客户至上”的原则,努力为您带来微小、更好的改变,为保障您在使用服务时的合法权益,我们向您承诺按照本公司《客户权益保障承诺书》保障您的权益。详情请参阅《客户权益保障承诺书》

2.信息保护

我们重视对您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个人用户,关于你的个人信息将依据本公司《支付隐私权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详情请参阅《支付隐私权政策》,若你是企业用户,我们将依法保护你的商业秘密,非经你同意不会对外提供您的信息。

八、安全条款

(一)您应妥善保管您的钱包账户、密码和本公司提供的一切安全产品,并保证只在安全环境下与只有经您授权的人可使用您的钱包账户,不向其他任何人透露或允许使用您的上述安全信息。由于您的原因导致上述安全信息被他人知悉或使用,进而造成您的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当您发现您的钱包账户、密码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安全产品等泄露、遗失或被第三人冒用、盗用等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异常情形的,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按照本公司官方网站提示向本公司提交必要证明资料以便本公司及时确认。在确认上述事实前,您的钱包账户已发生的登录或交易结果均须由您独自承担,除非可证明本公司对上述安全信息之泄露、遗失及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若您延迟通知或不按照本公司官方网站提示提交资料的,则本公司对延迟期间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果您不小心泄漏了您的密码,请立即登录您的钱包账户更改您的密码。设置的密码应方便您的记忆而不易破解,避免选择一些显而易见的词或者日期,比如:英文名字、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

(四)尽量不要把您在其他网站的密码用在这里,在多个网站使用同一密码,会提高您输入同一密码的几率,这样您的密码就很容易被别人窃取。

(五)只有在浏览器的URL是以{{url}}开头时,您才可在网页上输入密码。有的网站包含本公司官方网站的字符串,其目的是哄骗您输入密码,然后侵犯您的账户。

(六)请审慎选择电子邮件中包含的链接,该链接可能会将您错误的导向一些网页,引诱您输入您的私人信息,请您特别小心。

(七)我公司始终重视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将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分开、单独存放,我们承诺不挪用、占用用户资金。如您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由于您的支付账户被盗用造成资金捐失,我们将按照我公司《支付安全保障规则》的约定为您提供资金保障。

九、免责条款与赔偿范围

(一)因不可抗力或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或造成您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上述不可抗力与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台风、地震、海啸、洪水、战争等。 2、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3、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记录的丢失等; 4、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5、电信机线设备原因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 6、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7、出于您与交易相对方、银行、电信、网络、设备及供电故障等其他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
(二)您了解并认可,您使用本服务将存在一定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您的钱包账户和密码被他人冒用、盗用、或有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发生;或不法分子盗用您的银行卡;或对方拒绝付款等。这些风险均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除非可证明本公司对损失的形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您同意,您使用本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后果将完全由您独自承担,本公司对您的交易行为及其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公司不保证本公司官方网站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对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公司不对本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本服务完全符合您的需求;

2、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十、违约责任

(一)如果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如果本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您的资料对外泄露的,本公司将赔偿您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且将采取积极的办法做出补救;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您或本公司官方网站其他用户的资料被他人获取、破坏、对外泄露的,应当赔偿本公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法律适用与管辖法院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以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十二、投诉处理规则及流程

1.您在使用本服务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客服人员将当场提供行动指引或核实后回电反馈解决方案。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900-188。

本公司投诉受理邮箱:c-service@ztoec.com

2.本公司将根据您实际需求开发更多的服务通道并在本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以本公司官方网站页面实际展示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您。

3.为了保护您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绿色网络环境,如您被他人投诉或投诉他人,我们可能会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提供给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及监管机关,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您无法转移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不论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三)本协议与纸质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纸质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纸质服务协议的约定。

(四)若您在使用钱包账户的同时还涉及到本公司的其它产品或服务的,您同时还须遵守本公司其它产品和服务的规定。

十四、关键名词释义

1.钱包账户,即支付账户,是指我公司按客户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客户凭以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

2.本公司官方网站,是指www.ztopay.com.cn

3.支付场景,是指用户完成支付行为的各类场景。

4.身份要素,是指我们用于识别您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用户标识、支付账户、密码、数字证书、短信校验码、支付盾电话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及生物识别信息(如人脸信息、指纹信息、声纹信息等)等信息。

5. 限制:是指除有权机关冻结情况之外,用户标识或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不能使用,以及用户标识或账户相关资产、账户余额、第三方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能使用。

6.止付:是指支付账户余额不能使用的限制措施,例如不能用于支付、提现或转账等支付服务。